項目概況
營口互通式立交橋結構檢測及評估項目招標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線上獲?。?span id="zid6x3hlk" class="open_quick_reg">(略)
一、項目基本情況
(略):JH
(略)845
項目名稱:
(略)
(略):001
預算金額(元):698000
最高限價(元):698000
采購需求:查看
服務需求一、項目名稱:
(略)
營口互通式立交橋結構檢測及評估項目
二、橋梁概況:
營口互通式立交橋位于
(略),下部結構為鋼筋混凝土Y型和V型橋墩,柱式臺,鉆孔灌注樁基礎。全橋僅在墩頂附近設置泄水孔,采用截水管引至橋下排水井內,伸縮縫采用80和160型鋼伸縮縫。設計荷載:汽車-超20級、掛車-120。
三.項目采購依據:
依據依據現(xiàn)行標準(規(guī)范、規(guī)程)對橋梁結構進行結構檢測及技術狀況評價。
四.項目采購內容
依據現(xiàn)行檢測規(guī)范及標準對
(略)立交橋進行結構檢測,主要包括:橋梁外觀檢查、結構材質狀況檢測、橋梁荷載試驗等。根據檢測結果,進行橋梁技術狀況評價,提交檢測報告,并提出維護加固部位和方案。
五、技術標準(規(guī)范、規(guī)程),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標準(規(guī)范、規(guī)程)。
《城市橋梁養(yǎng)護技術標準》(CJJ99-2017)
《城市橋梁設計規(guī)范》(CJJ11-2011)
《城市橋梁檢測與評定技術規(guī)范》(CJJ/T
(略))
《公路橋梁承載能力檢測評定規(guī)程》(JTG/TJ21-2011)
《公路橋梁荷載試驗規(guī)程》(JTG/TJ
(略))
《回彈法檢測混凝土抗壓強度技術規(guī)程》(JGJ/T23-2011)
《混凝土中鋼筋檢測技術標準》(JGJ/T
(略))
以上所列標準(規(guī)范、規(guī)程)中,如各標準(規(guī)范、規(guī)程)要求不一致,均按最嚴格的標準(規(guī)范、規(guī)程)執(zhí)行;如國家或行業(yè)有新標準(規(guī)范、規(guī)范),均按新標準(規(guī)范、規(guī)范)執(zhí)行。
六.檢測內容及要求(包含不限于以下內容)
(一)檢測工作原則及要求
1.檢測過程中,檢測單位:
(略)
2.基礎數據采集(調查)檢測內容嚴格按合同要求執(zhí)行,合同未做單獨說明的檢查項,按相關規(guī)范執(zhí)行。
3.
(略)必須達到完成項目需求的配置標準,同時滿足現(xiàn)場檢測需要。設備技術檔案應齊全完整,并按規(guī)定進行檢校,有計量合格證,并粘貼準用證,確保技術指標正常、精度滿足要求。
4.檢測單位:
(略)
5.對此次檢測中,檢測項目檢測時要留存必要的影像資料,以備核查。
6.檢測數據及報告提交需滿足業(yè)主管理決策所需的合理時效。
(二)結構檢測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內容:
(1)查閱歷次檢測報告和常規(guī)定期檢測中提出的建議。
(2)進行梁體線形、墩柱沉降及結構構件檢測。
(3)確認材料特性、退化程度和退化性質。
(4)分析確定退化的原因,以及對結構性能和耐久性的影響。
(5)對可能影響結構正常工作的構件,評價其在下一次檢測之前的可能退化情況。
(6)中標人須按《城市橋梁養(yǎng)護技術標準》(CJJ99-2017)、《城市橋梁檢測與評定技術規(guī)范》(CJJ/T
(略))要求對橋梁進行結構檢測,對必須進行荷載試驗的橋跨進行荷載試驗,評估整體橋梁的結構狀況。橋梁靜載試驗:試驗荷載停于預定加載位置對結構進行靜應變、靜位移等測定,以了解結構截面的應力分布、混凝土梁的中性軸位置、梁跨中點的撓度、活動支座的水平位移等,據以判斷結構在靜載作用下的工作狀態(tài)。橋梁動載試驗:試驗荷載以不同速度通過試驗橋梁進行動應變、動位移、豎向與橫向振動的測定,以了解結構的動力系數、振動特征(振幅、頻率、模態(tài)振型、阻尼比)等,據以判斷結構在動載作用下的工作狀態(tài)。
(7)通過綜合檢測評定,確定具有潛在退化可能或已處于退化狀況的橋梁構件,進行橋梁技術狀況評價,提交檢測報告,并提出維護加固部位和方案。
(三)檢測成果的提交
承包人在合同期限內完成合同范圍內檢測檢查工作,承包人檢測完成后向發(fā)包人提交合同范圍內的檢測報告,并提出維護加固部位和方案。
檢測成果(書面六份、pdf版報告)和檢測數據電子版。
(四)項目驗收
本項目投標人應按合同規(guī)定期限內完成檢測工作,并出具合法的橋梁檢測報告及維修和加固建議。按照政府采購相關法律法規(guī)以及《遼寧省政府采購履約驗收管理辦法》(遼財采[2017]603號)的要求進行驗收。
(五)檢測工作實施要求
1.此次所有檢測數據及報告版權歸業(yè)主單位:
(略)
2.檢測單位:
(略)
3.檢測機構能夠認真履行合同約定,獨立完成合同規(guī)定的全部檢測任務,不得以任何形式轉包、分包或外委其承擔的檢測任務。
4.檢測單位:
(略)
5.檢測過程中,若項目負責人、項目技術負責人更換,應提前上報發(fā)包人審批,未經批準不得更換。
6.現(xiàn)場檢測的人員應與投標承諾一致,人員的資質和數量應滿足現(xiàn)場檢測需要,業(yè)主單位:
(略)
7.外觀檢測及結構材質檢測需逐項檢測,加載試驗要制定方案,經過計算確保橋梁安全。給出橋梁各部位病害的工程量,并給出需要處理的總工程量及加固維修方案。檢測單位:
(略)
8.檢測單位:
(略)
(六)檢測期限:合同簽訂后60天內完成檢測,進行橋梁技術狀況評價,提交檢測報告,并提出維護加固部位和方案。
(七)違約責任
1.未經業(yè)主單位:
(略)
2.在要求檢測周期內,因檢測結果不準確而產生的任何不利后果,發(fā)包人將追責,并解除合同。
3.檢測數據與橋梁實際嚴重不符,按檢測單位:
(略)
4.檢測內容描述、數據、標度、系統(tǒng)錄入等內容存在錯誤,發(fā)包人將在檢測期間不定期下達復查指令,如屬實,則根據檢查錯誤性質、多少等因素,扣除總合同金額的5%-2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簽訂后60天內完成檢測,進行橋梁技術狀況評價,提交檢測報告,并提出維護加固部位和方案。
需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內容:落實政策為促進中小企業(yè)、促進殘疾人就業(yè)、支持監(jiān)獄企業(yè)、支持脫貧攻堅等相關政策。
本項目(是/否)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否
二、供應商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根據財政部工業(yè)和信息化部關于印發(fā)《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yè)發(fā)展管理辦法》的通知財庫〔2020〕46號文件及遼寧省財政廳遼財采〔2021〕153號文要求,本項目為專門面向中小企業(yè)采購的項目。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投標人應具備CMA計量認證證書(包含橋梁檢測相關參數)及以下4項資質中的任一項:(1)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綜合資質”;(2)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專項資質—橋梁及地下工程”;(3)公路工程試驗檢測機構“綜合甲級資質”;(4)公路工程試驗檢測機構“公路工程橋梁隧道工程專項檢測資質”。
三、政府采購供應商入庫須知
參加遼寧省政府采購活動的供應商未進入遼寧省政府采購供應商庫的,
(略)“首頁—政策法規(guī)”中公布的“政府采購供應商入庫”的相關規(guī)定,及時辦理入庫登記手續(xù)。填寫單位:
(略)
四、獲?。?span id="zid6x3hlk" class="open_quick_reg">(略)
時間:2025年09月24日15時00分至2025年10月01日00時00分(北京時間,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地點:
(略)
方式:
(略)
售價:免費
五、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和地點:
(略)
2025年10月14日09時30分(北京時間)
地點:
(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
七、質疑與投訴
供應商認為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知其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向采購代理機構:
(略)
1、接收質疑函方式:
(略)
2、質疑函內容、格式:應符合《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相關規(guī)定和財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購質疑函范本》格式,
(略)。
質疑供應商對采購人:
(略)
八、其他補充事宜
(一)參與本項目的投標人必須按照遼寧省財政廳要求辦理CA數字證書,在采購公告規(guī)定的獲取:
(略)
九、對本次招標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
(略)
1.采購人:
(略)
名稱:
(略)
地址:
(略)
聯(lián)系方式:
(略)
2.采購代理機構:
(略)
名稱:
(略)
地址:
(略)
聯(lián)系方式:
(略)
郵箱:
(略)
開戶行:阜新銀行營口站前支行
賬戶名稱:
(略)
(略):
(略)02494
3.項目聯(lián)系方式:
(略)
項目聯(lián)系人:
(略)
電話: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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